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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罕见大清光绪年间休书的背后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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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罕见大清光绪年间休书的背后故事

这份“休书”是大清光绪十四年即公元1888年三月十三日立存的,它长600毫米,宽248毫米,主体为红底黑字, 该书主体右方在2个大黑圆圈中写有“休书”二字,正文则是用隽秀的楷体黑字书写。正文内容:“文门江氏原籍河南省博爱县朱村二甲人,光绪十年因遭天祸自身逃难来到山西,举目无亲,经邻说合嫁入文门圆房之后只生一女。去年七月十七日偶遇原籍老乡得知老家父母病重非要省亲,岂料回来之后一改昔日面目,整天走东窜西招惹闲言非语,近日又把家中财物盗出不知送往何处,为此特书休书,自即日起逐出文门,日后任其自便,文门上下均不讯问,立字存照。立休书人:文天才,族长:文启明,光绪十四年三月十三日”,同时加盖有当时县衙的大红印章。

从以上休书字里行间可以看出,女方因父母病重非要回家省亲而引起婆婆和丈夫不满,回来后便被冠以“走东窜西招惹闲言非语”之名,被丈夫一纸休书给休了。

“休书”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产物,源于旧社会不合理的社会法律制度。它允许男方单方面离婚,丈夫享有休妻权,休书有法律效力,盖有县府公章或粘贴县府印章纸片,有的还需经过族长同意。有了休书,男女双方才能另行婚配。

据了解在我国封建社会,汉代的婚姻制度虽然赋予妇女离婚的自由,但同时也给予丈夫更大的休妻特权。丈夫无须任何法律手续,只要写一纸“休书”,责令妻子离开夫家,他们的夫妻关系,就算解除了。中国古代用于休妻的“七出(七个条件)的规定,最早就形成于汉代。七出是:一是无子,二是淫,三是不顺父母,四是口多言,五是盗窃,六是妒忌,七上恶疾。男子七出的特权,不仅是自私的,也是极不人道的。特别是其中的“无子”和“有恶疾”两条,丝毫不关妇女的品质问题。

旧社会对“七出”还有“三不去”的限制。“三不去”:一是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,至今已亡故,休妻后无家可归的不能休;二是公婆亡故,夫妻需守丧三年,守丧期间不能休;三是结婚时男方贫穷,后来富贵的不能休。

"休书"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歧视女性的极不合理的封建制度离婚的手段!也可以说这亦是当时的法律。古代以:休书、为:休止、去掉、停止、终止、分离开、放弃、结束男女夫妻关系的单方面的、只有男方(丈夫)说了算的书面证明书、表示夫妻关系不存在了!"休书"一词它是来自古时的不合理的社会法律制度!但却是公认的、合法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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