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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荣农田下的北朝大墓:薛仁贵先祖的神秘家园!

05-11

万荣农田下的北朝大墓:薛仁贵先祖的神秘家园!

2017年8~12月,山西省考古研究所、原运城市文物工作站(现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)、万荣县文物旅游局抢救性发掘了一座大型北魏砖室墓(编号2017SWXM1,以下简称M1)。此墓位于山西省万荣县贾村乡西思雅村北约300米处,东北距万荣县城约20公里,地处黄河东岸、汾河以南、孤峰山西麓,属古河东汾阴地区(图一),地势平缓。思雅,应系“四野(音ya)”的谐称,意即广阔的原野。此墓虽经多次盗扰,墓葬形制仍基本可辨,葬具所用石棺线刻精美,且出土有大量陶俑及陶器、铜器等。据出土墓志记载,墓主为北魏汾州刺史薛怀吉,卒于正光四年(523年)。现将此墓发掘情况简报如下。


图一 墓葬位置示意图




一 墓葬形制



此墓现开口于耕土层下,开口距现地表0.2~0.4米。据了解,此墓原有高大的圆形封土,后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平整土地时被毁;2010年前后,村民又将北高南低的坡地平整,取土厚0.3~1米。发掘确认,墓葬曾遭多次盗扰,墓道、天井保存稍好,墓门、甬道及砖室入口被毁,墓室内扰乱严重,淤土厚约3米。


此墓为长斜坡墓道单室砖墓,平面近“甲”字形,坐北朝南,方向210°。墓葬由墓道、过洞、天井、墓门、甬道及壁龛、石门、墓室及耳室等组成,全长约50米,墓底距现地表7.5米(图二~四)。墓葬用砖为长方形条砖,一面饰绳纹,另一面抹光,规格为长35、宽17、厚4.5~5厘米。


图二 M1平、剖面图


图三 M1全景(上为东)


图四 M1墓底正摄影像(上为东)


墓道 位于墓室南侧,与墓室不在同一轴线,略偏西12°。平面呈长方形,直壁,斜坡式,底部平整,坡度约12°,口长25.6、南端宽2.1、北端宽1.6米。两壁经人工修整,存有较明显的工具痕迹。墓道内填土未经夯打。


过洞 位于墓道与天井之间。土洞结构,拱形顶,斜坡底,系墓道北壁与天井南壁下相对掏挖生土形成,长6.5米,南端洞顶距墓口3.7、洞高1.6、宽2.2米,北端洞顶距墓口5、洞高1.6、宽2.2米。发掘时,仅在过洞两端各向内清理了1米,未见任何遗物及壁画痕迹。


天井 位于过洞与砖砌墓门之间。不规则长方形土圹,上宽下窄,壁面斜直,逐渐内收,上口南北长4.1、东西宽4.4~4.8米,底部南北长3.4、东西宽2.8~3米。南壁开“凹”形缺口,上下贯通,过洞北端正位于凹口内,上宽1.9、向南进深0.8米,底部宽2.2、向南进深0.9米。天井地面为踩踏形成的生土硬结面,墓道斜坡向北延伸至中部趋平,平底距墓口7米。四壁存有工具修整痕迹,近底部尤为明显。西壁下发现少量红烧土层。天井内填土为黄褐色花土,土质较为疏松。凹口上层填土中发现较多碎砖块,天井底部残存少量碎砖。


天井内北部居中紧靠北壁的位置发现一早期盗洞,平面呈椭圆形,开口东西长3.5、南北宽2.2米。盗洞南壁垂直下挖,北壁自上而下斜向北掏挖,至甬道顶部上方约0.8米处停止,应是确认了墓门位置后,转而又开始从砖砌墓门上方垂直下挖。盗洞破坏了砖砌封门和墓门后,在距墓底0.9米处进入甬道。盗洞回填土呈红褐色,与天井填土区分明显,其内包含物较多且杂,有大量碎砖块、建筑构件、陶俑残片、兽骨、瓷器底、石构件残块等,多为墓内随葬器物或构件,扰入遗物的年代不晚于唐代中晚期。


墓门 位于天井北壁下部、甬道入口处,原为砖砌仿木结构。墓门东墙残高2.2、西墙残高1.7米,其上的门楼建筑、拱门券砖等均被盗洞破坏,部分仿木砖构件掩埋在盗洞填土中,采集鸱吻1对、“人”字拱1个、“一斗三升”拱1个、八棱柱4个、椽头残块若干。封门系条砖封堵,平铺错缝垒砌,宽2.1、进深0.52、残高0.9米。


甬道 位于墓门与砖砌墓室之间。平面呈“中”字形,两侧砌砖墙、拱形顶结构,中部砖砌对称壁龛2个,壁龛北侧设石门1道,总长5.8、宽1.6米。石门与墓门间顶部为生土,高2.1米,两侧砖墙残高0.6~1.4米。石门与墓室入口间为砖券顶,复原高2.2米,墓室入口处拱券直壁高1.6米。甬道地面以条砖铺设,表面形成两级台阶,至石门内外与墓室地面铺砖齐平。甬道内已被淤土、塌陷土等填满,夹杂有大量碎砖块,底部残存各类遗物。墓志弃置于甬道南端的盗洞底部,保存完好。志盖被砸毁,残块散落在甬道及盗洞填土中。


甬道壁龛 甬道内自墓门向北2.3米处,两侧各砖砌一横长方形壁龛,东西对称,顶部形制不详。壁龛南北宽1.5、进深约0.88、砌砖残高约0.7米。西侧壁龛地面以条砖平铺,高出墓底0.24米,西壁下正中砌筑一长方形坑,长0.54、宽0.33、深0.12米,出土陶马头等器物。东侧壁龛地面已被完全破坏,龛内散落陶俑残块、碎砖块、石门及志盖残块等。


石门 甬道内自墓门向北4.2米处,设置石门一道。据残存遗迹观察,整座石门由门楣、门框、门扉、门槛等构成。现仅门槛留在原位,两端嵌入甬道侧壁凹槽内,长1.87、宽0.28、高0.18米,北侧槛面略低,两端各留有一直径约0.13米的圆窝,以承托门扉下的转轴。门楣、门扉尚存残块。门楣为半圆形;门扉残块可辨识为两扇,底部留有转轴,残高0.62~0.78米。门框现已无迹可寻。


墓室 位于整座墓葬的最北端,系在土圹内砌筑的穹隆顶砖室。土圹平面呈不规则方形,直壁,东壁长7.1、西壁长7.3、北壁宽7.1米,南壁呈弧形,宽7.1米,弧形的顶点即石门上方。发掘前,土圹南部填土塌陷,砖顶南壁暴露。塌陷处也是另一处盗洞所在,形制不详。土圹壁面规整,加工工具痕迹明显。砖室平面呈方形,内边长5.2、高5.8米。砖室入口即甬道北端,开在墓室南壁正中。墓壁系两排条砖砌筑,壁面规整。基础砖2层,顶面与砖室铺地砖齐平,基础以上直壁49层砖,自高2.52米处(东壁)开始起券,四角砖砌基座、立柱,基座高0.23(5层砖)、立柱高2.29(44层砖)米。墓顶为穹隆顶,略显四角,直壁顶部起券,券砖89层,正顶部立砖封堵。南壁拱门上方因被破坏形成缺口,缺口顶部距墓底约5.2米。砖壁用白灰抹墙,水渍严重,无壁画痕迹。砖室底水平,条砖斜向满铺地。室内已灌满淤土,扰乱极为严重,铺砖及墙壁被撬,地面有多处浅坑。随葬器物、葬具及人骨散落各处,几无完整者。东部偏北位置的铺地砖上残留一道南北向白灰线,直通北壁,可能与置棺痕迹有关。


墓室耳室 墓室砖室东壁开一砖砌小耳室,出墓壁后进深1.8、宽1.4、高1.5米,底部留生土台,台面距墓底0.5米。穹隆顶,与砖室一致。东北角下部砌砖遭破坏。



二 葬具与葬式



墓室内残存头宽尾窄的梯形石棺一具(M1:273),除盖板和底板可拼合完整外,其余仅存少量残块,均已不复原位。根据复原形制和残块位置推断,石棺可能原置于墓室中部偏东位置,南北向,头端向南。石棺系青色石灰岩质,由盖板、头挡、足挡、左右帮板和底板组成(图五)。头端较宽、较高。石棺棺体露明处全部打磨光滑,头挡、足挡及左右帮板的外立面线刻图像,主要采用阴线刻和减地平雕相结合的技法,内容是以四神、升仙、神兽为主的北朝晚期流行题材(图六)。


图五 M1石棺结构图


图六 M1石棺残块外立面拓片

1.左帮板左上角 2.左帮板右部 3.右帮板右部 4.头挡左上角 5.足挡(均约为1/10)


盖板平面近梯形,横截面呈拱形,长2.45米,头端宽0.94、拱高0.24米,足端宽0.76、拱高0.2米,石材厚约7厘米。头端向外弧凸,较宽并高出足端。头端立面大幅内收,足端立面大致垂直。盖板顶面及四周通体磨光,底面留有规整的錾刻痕迹。


头挡仅存残块,拼合后主要为左上部。复原形制为上圆下方,正视呈马蹄形,残高0.47、残宽0.4米,石材厚6厘米,复原后直壁高0.6、宽0.7米。顶面做成下斜坡,便于与拱形盖板底面扣合。


足挡亦仅存残块,拼合后主要为左上部。复原形制与头挡相似,规格略小,残高0.22、残宽0.28米,石材厚8厘米,复原后直壁高0.5、宽0.55米。顶面平整,残存左侧直壁背部出榫,凹口宽、深均为0.02米。


左帮板中部及左下部缺失,其余残块可拼合。复原后正视呈不规则倒梯形,底长约2.2、头端高0.6、足端高0.5米,石材厚约9厘米。头端稍高,侧面自顶端向下内收明显;足端略低,侧面基本垂直;顶面做成上斜坡,便于与拱形盖板底面扣合;底面两端平整,中部出榫,以与石棺底板的条形卯口插合。内壁规整,两端均有上下贯通的纵向弧形凹槽,用来固定头、足挡,头端凹槽宽0.08、深约0.03米,距边0.03米;足端凹槽宽0.07、深0.03米,距边0.04米。


右帮板残块拼合后仅存头端,复原后形制、规格与左帮板基本一致,方向相反。


底板中间断为两截。顶面制作规整,其余棺体扣合后的露明部位及四缘全部磨光。平面呈梯形,长2.26、头端宽0.86、足端宽0.72米,石材厚15厘米。顶面两侧各开一条形卯口,用来承接帮板底面的榫头,卯口宽约0.06、深0.03米,距头端0.44、距足端0.4米。顶面沿卯口内沿有一周梯形白灰线,应是石棺左右帮板及头、足挡与底板围合后以石灰抹缝留下的痕迹。


由于石棺被解体破坏,棺内遗物不详。砖室内仅存零星人骨遗骸。从残存的石棺底板头端向南推断,墓主头应向南,其他葬式不详。经体质人类学鉴定,现场采集的人骨属于两个个体,一男一女,应为墓主夫妇合葬。



三 出土器物



该墓出土器物共300余件(组),种类包括陶俑、泥塑俑、陶动物及模型明器、陶器、铜器等,另有墓志1合。随葬器物多出自墓室及甬道底部,少部分出于盗洞填土(发掘时遗留在墓底的器物统一编号为M1:XX,填土中出土器物及部分散乱的墓底器物编号为M1采:XX,套箱后室内清理出的器物编号为M1TX1:XX)。



(一)陶俑


1.镇墓俑


镇墓兽 1件(M1采:83-2)。仅存兽头残块,獠牙咧齿。唇齿间残留红彩。残长4、宽3、厚2厘米。


镇墓武士俑 1件(M1:269)。前后合模,圆背,中空,头身分制、插合而成。脸下部略残。身形高大。头戴圆顶兜鏊,怒目凝视,外披大麾,内着战甲。双手拢于腹前,拄剑而立。高29厘米(图七:1、八)。


图七 陶俑

1.镇墓武士俑(M1:269) 2.骑马仪仗俑(M1采:20) 3.A型步兵俑(M1:51) 4.B型步兵俑(M1:206)(1、2为1/5,余为1/4)


图八 陶镇墓武士俑(M1:269)


2.骑马俑


骑马仪仗俑 1件(M1采:20)。出自早期盗洞底部。骑俑头戴小冠,上身内着广袖褶服,外罩裲裆甲,腰部束带,下着缚裤,脚穿鞋。双臂屈肘前伸,两手握拳,拳心有孔,左手孔洞大于右手。马呈站立状,马首细长,络头、鞍鞯、鞧带齐全,障泥较长且外撇。马头仅存一半,可见左右合模制作痕迹。马腿残,底座缺。残高28.2厘米(图七:2、九)。


图九 陶骑马仪仗俑(M1采:20)


3.仪仗立俑


仪仗立俑是数量最多的陶俑类别。根据发、冠、体形、服饰等的不同所反映出的功能差异,可分为步兵俑、小文吏俑、大文吏俑、武吏俑、女侍俑、连体侍俑、风帽俑等。


步兵俑 53件。单模,平背,头身分制、插合后捏塑而成。身形宽大。头戴软巾或牛角帽,身着翻领袍服,交领左衽,腰缠双带,右襟下摆外翻,下着缚裤,靴尖微露。背部刻划衣纹轮廓。右臂垂于体侧,右手握拳,拳心有孔,持物已失,左臂自然垂放,手隐于袖中。根据执盾与否,分2型。


A型 16件。左手持盾,斜挎于胸前。标本M1:51,头戴软巾,梳双高髻,嘴唇紧闭,神情肃穆,头微左倾,凝视前方。高20厘米(图十〇;图七:3)。


图十〇 A型步兵俑(M1:51)


B型 37件。不持盾。标本M1:206,头戴牛角帽,嘴唇微启,表情和蔼。高19.8厘米(图十一;图七:4)。


图十一B型步兵俑(M1:206)


小文吏俑 49件。单模,平背,头身分制、插合后捏塑而成。身形瘦长。头戴小冠,看向前方或略偏左右,身着广袖褶服,交领右衽,领口较大,左襟下部露出里面的衣襟和衣带,腰间束带,下着大口及地缚裤,缚带在侧面系结,圆头鞋尖微露。根据姿势不同,分3型。


A型 43件。左臂抬起贴于腹前,左手握拳,拳心有孔,持物已失,右臂微屈贴于体侧,手隐于袖中。标本M1:4,头身端正,凝视前方。高20厘米(图十二:1、一三)。


图十二 陶仪仗立俑

1.A型小文吏俑(M1:4) 2.B型小文吏俑(M1:109) 3、4.C型小文吏俑(M1:6、34)5.大文吏俑(M1:116) 6.A型武吏俑(M1:84) 7.B型武吏俑(M1:115)(均为1/4)


图一三 A型陶小文吏俑(M1:4)


B型 2件。左臂抬起贴于腹前,右臂弯曲前伸,两手均缺,持物已失。标本M1:109,头微左倾。高20.3厘米(图十二:2、一四)。


图一四 B型陶小文吏俑(M1:109)


C型 4件。两两一组呈前后抬物状。其中2件双臂贴胸举至左肩处,握拳成孔,孔心向前。标本M1:6,高20.1厘米(图十二:3、一五)。另2件手臂残,残肢悬空举向肩部。标本M1:34,高20.2厘米(图十二:4)。


图一五 C型陶小文吏俑(M1:6)


大文吏俑 2件。单模,平背,头身分制、插合后捏塑而成。膝部以下残。身形修长,整体略大于小文吏俑,而与武吏俑大小相当。头戴小冠,身着广袖褶服,交领右衽,袖口下垂过膝,腰束宽带。左臂抬起贴于腹前,握拳笼于袖内,右臂微屈贴于体侧,手隐于袖中。标本M1:116,残高22.3厘米(图十二:5、一六)。


图一六 陶大文吏俑(M1:116)


武吏俑 17件。单模,平背,头身分制、插合后捏塑而成。身形修长。头戴小冠,上身内着广袖褶服,外罩裲裆甲,下缘露出里面的衣襟,腰间束带,下着大口及地缚裤,缚带在侧面系结,圆头鞋尖微露。根据姿势不同,分2型。


A型 8件。双臂屈肘,拱手于腹前,袖口对称。标本M1:84,高24.8厘米(图十二:6、一七)。


图一七 A型陶武吏俑(M1:84)


B型 9件。左臂抬起贴于腹前,左手握拳,拳心有孔,持物已失,右臂微屈贴于体侧,手隐于袖中。标本M1:115,高25.3厘米(图十二:7、一八)。


图一八 B型陶武吏俑(M1:115)


女侍俑 4件。单模,平背,头身分制、插合后捏塑而成。身形、服饰等与A型小文吏俑一致,唯首服不同。头梳双髻,略颔首。左臂抬起贴于腹前,左手握拳,拳心有孔,持物已失,右臂微屈贴于体侧,手隐于袖中。标本M1:7,高19.3厘米(图一九:1、二〇)。


图一九 陶仪仗立俑

1.女侍俑(M1:7) 2.A型风帽俑(M1:220) 3.B型风帽俑(M1:223) 4.C型风帽俑(M1采:112)(均为1/4)


图二〇 陶女侍俑(M1:7)


连体侍俑 1件(M1:151)。单模,平背。两俑并排站立,仅存膝部以下,长裤及地,鞋尖微露。残高6厘米(图二一)。


图二一 陶连体侍俑(M1:151)


风帽俑 29件。前后合模,圆背,中空,头身分制、插合后捏塑而成。身形圆润。头戴圆顶风帽,身着广袖长袍,交领右衽,腰间束带,下摆一周宽包边,下着长袴,鞋尖微露。其中5件残损严重,无法分型,另外24件根据双臂姿势不同,分3型。


A型 3件。形态、大小完全一致。双臂屈肘拢于腹前,左手紧握右手,拳心中空,持物已失。标本M1:220,高18厘米(图一九:2、二二)。


图二二 A型陶风帽俑(M1:220)


B型 4件。一臂屈肘贴于腹前,手或握拳外露,或隐于袖口内;另一臂自然垂于体侧,手隐于袖中,手臂与身体间穿孔,持物已失。标本M1:223,右臂屈肘,左臂垂于体侧。高18.3厘米(图一九:3、二三)。


图二三 B型陶风帽俑(M1:223)


C型 17件。双臂前伸,形态多样,持物已失。标本M1采:112,两臂悬空伸于胸前,左手握拳,拳心残留铁丝,右手残。高18.1厘米(图一九:4、二四)。


图二四 C型陶风帽俑(M1采:112)


4.乐舞俑


包括伎乐俑和舞俑两类,另发现部分散落的乐器。


伎乐俑 23件。跽坐状,所持乐器均已失,零星采集有排箫、琴、鼓等。头戴小冠,身着广袖短衣,交领右衽,袖口下垂过膝,腰间束带,下着袴。原人物发冠、面部、衣裙均施彩,大部分已脱落。标本M1:61,头微右偏,双臂抬起所持乐器于腹前,手臂残。高11.6厘米(图二五:1、二六)。标本M1:66,双臂屈肘,双手自然拢于腹前,手隐于袖中。高12.1厘米(图二五:2、二七)。标本M1:279,乐器持于腹前,右手抬起,左手托底,手臂均残。高12厘米(图二五:3、二八)。


图二五 陶乐舞俑

1~3.伎乐俑(M1:61、66、279) 4.琴(M1采:77-3) 5.排箫(M1采:77-4) 6.B型舞俑(M1采:61-1) 7.A型舞俑(M1TX1:13) 8、9.C型舞俑(M1TX1:5、M1:263)(1~3、9为1/4,余为1/3)


图二六 陶伎乐俑(M1:61)


图二七 陶伎乐俑(M1:66)


图二八 陶伎乐俑(M1:279)


排箫 1件(M1采:77-4)。泥质红陶。背扁平,顶呈圆弧状,正面刻划12道竖线、1条横带,象征13根长短不同、依次排列的乐管和管与管之间的缠缚。器表残留与乐俑勾连的铁箍痕迹。宽3.3、高4.2厘米(图二五:5)。


1件(M1采:77-3)。泥质灰陶。长条形,面圆底扁、背略拱起,琴面存有明显的四根琴弦,从琴头岳山处直通琴尾。琴面残留与乐俑勾连的铁箍痕迹。长9.3、宽1.9、厚0.6厘米(图二五:4)。


6件。形制、大小完全一致。圆饼状。标本M1:190,器表残留铁箍痕迹。直径3.5、厚1厘米。


舞俑 6件。根据姿势和服饰不同,分3型。


A型 1件(M1TX1:13)。单模,胸前一面平整。男性,鼻梁高大,面目凶恶,头戴软巾,身着圆领宽袖衫,赤膊,袖拢于肩,褶皱清晰,腰束博带,下着大口及地缚裤。右臂反手卡腰,前伸的左臂残缺,左腿直立,右腿迈出,作转体状。高17厘米(图二五:7、二九)。


图二九 A型陶舞俑(M1TX1:13)


B型 2件。前后合模,圆背,中空,头身分制、插合后捏塑而成。整体呈半蹲状。身着长袖衫,披肩系于前颈,束腰,下着长裙。双手叠放在右膝上,左脚着地,右脚向左半抬,作起舞状。通身原有彩绘,已脱落殆尽。标本M1采:61-1,头戴小冠,颔首左倾。高14.2厘米(图二五:6、三〇)。


图三〇 B型陶舞俑(M1采:61-1)


C型 3件。单模。胡俑,胡人舞姿。浓眉,深目,高鼻,短发卷曲。身着窄袖胡服,腰间束带,下着缚裤,足蹬长马靴。左臂半侧举,右臂平伸,右腿直立,左腿抬起半屈,作转体状。标本M1:263,手臂、脚部残。残高19.5厘米(图二五:9、三一、三二)。标本M1TX1:5,手臂、脚部残。残高14.8厘米(图三三、三四、图二五:8)。标本M1:268,腰带以上残。残高11.5厘米(图三五)。


图三一 C型陶舞俑(M1:263)


图三二 C型陶舞俑(M1:263)背面


图三三 C型陶舞俑(M1TX1:5)正面


图三四 C型陶舞俑(M1TX1:5)背面


图三五 C型陶舞俑(M1:268)


5.劳作俑


包括抱盆俑、执物俑、烧火俑等。


抱盆俑 1件(M1采:113)。头缺。身着短袖衫,赤膊,披肩系于前颈,下着长裙。双膝跪地,膝上置一盆,左手抚膝,右手扶盆。残高8.5厘米(图三六:1、三七)。


图三六 陶俑、泥塑俑

1.陶抱盆俑(M1采:113) 2.陶执物俑(M1采:47) 3.陶烧火俑(M1:75) 4.陶僧人俑(M1:86) 5~8.泥塑俑(M1:29、M1TX2:5、M1采:68-2、M1:28)(5、6、8为1/5,余为1/3)


图三七 陶抱盆俑(M1采:113)


执物俑 4件。呈蹲坐状,双手执箕或抱瓶,持物已失。标本M1采:47,头梳螺髻,身着广袖衫,交领右衽,下着长裙。高10.4厘米(图三六:2、三八)。


图三八 陶执物俑(M1采:47)


烧火俑 1件(M1:75)。头缺。身着短袖衫,赤膊,披肩系于前颈,下着长裙。身体微向前倾,左腿跪地,右腿半屈,左手自然垂于左腿上,右手扶右膝。残高8.6厘米(图三六:3)。


6.僧人俑


1件(M1:86)。双臂及腰部以下缺失。喇嘛造型。头戴半月形尖顶僧帽,眼窝深陷,鹰钩鼻,异域特征明显。身着红色广袖僧衣,交领右衽。残高9.2厘米(图三六:4、三九)。


图三九 陶僧人俑(M1:86)



(二)泥塑俑


此墓出土少量泥塑俑,系直接用泥坯塑形后涂彩,未经高温烧制,保存极差,无完整器。


标本M1:29,膝部以下残。头戴小冠,身着广袖上衣,交领右衽,腰间束带,下着袴。两手上下握于腹前,持物已失。通体彩绘多已脱落,仅冠下、面部及衣领、下襟处留有部分红彩。高25、宽9.5、厚6.1厘米(图三六:5、四〇)。标本M1:28,膝部以下残。鲜卑武士形象。头戴圆顶软巾,深目,高鼻。身着窄袖上衣,交领右衽,腰间束带,下着袴。两手上下斜挎于身前,持物已失。通体彩绘,多已脱落。残高25.2、宽9.8、厚5.5厘米(图三六:8、四一)。标本M1TX2:5,仅存半截俑身。可见红色上衣,白色长袴,束黑色腰带。残高12.2厘米(图三六:6、四二)。标本M1采:68-2,仅存俑头。头戴小冠,面容清秀。面部涂有红彩。残高6.6厘米(图三六:7)。


图四〇 泥塑俑(M1:29)


图四一 泥塑俑(M1:28)


图四二 泥塑俑(M1TX2:5)



(三)陶动物及模型明器


1.动物


皆为泥质灰陶或褐陶,左右合模制作。多数残缺不全。


骆驼 2件。标本M1采:83-3,后半身及四肢已失。曲颈昂首,头顶及前腿饰有簇毛。残高14.3厘米(图四三:1、四四)。另有驼具1件(M1采:77-1),拱形,背负水壶、围栏等物品。高7.5厘米(图四三:6、四五)。


图四三 陶动物

1.骆驼(M1采:83-3) 2、3.马(M1:266、288、91) 4.羊(M1:41) 5.鸡(M1采:100)6.驼具(M1采:77-1)(均为1/4)


图四四 陶骆驼(M1采:83-3)


图四五 陶驼具(M1采:77-1)


3件。躯体中空。标本M1:266、288,四肢已失。马首细长,昂起,嘴微启,细条带络头。挺胸,浮雕脖罩,身披鞍鞘,鞍上罩鞍袱,两侧障泥外翘,马臀两侧有鞧带。马具装饰忍冬、莲花、圆圈纹等图案,雕刻精美。马身残高16.6厘米(图四三:2、四六)。标本M1:91,嘴、四肢、尾部已失。昂首挺胸,颈上有鬃毛,躯体圆润。残高12.4厘米(图四三:3)。


图四六 陶马(M1:266)


1件(M1:41)。体形肥硕,弯角,神态温顺,跪卧于长方形托板上。高8.4厘米(图四三:4、四七)。


图四七 陶羊(M1:41)


1件(M1采:100)。雄鸡挺立,两翅下垂,尾残,站立于圆形托板上。全身羽毛刻划清晰。高11.2厘米(图四三:5、四八)。


图四八 陶鸡(M1采:100)


1件(M1:153)。仅存躯干部分,中空。体形粗壮,羽翼饱满。器身涂红、白彩。残高9.6厘米。


2.模型明器


牛车 1件(M1:274)。泥质灰陶。仅存箱舆及两个车轮。箱舆呈长方形,四壁平直,盖呈拱形,箱舆右侧开窗,车后置长方形车门,两轮与车軎成一体,无车辐。车厢宽12.1、车轮直径12.2、顶篷长19.2厘米(图四九:1、五〇)。


图四九 陶模型明器、陶器

1.牛车(M1:274) 2.灶(M1:285、129) 3~5、9.盘(M1:131、192、114、110) 6、7.盆(M1:232、M1采:1) 8.灯(M1采:19) 10.钵(M1采:60) 11~13.碗(M1:102、100、22)(1、3、8为1/6,4~7为1/8,余为1/4)


图五〇 陶牛车(M1:274)


1件(M1采:62)。泥质灰陶,模制。碓底无存,仅存长杆。长条形,一端悬杵。长15厘米。


1件(M1:285、129)。泥质灰陶,模制。仅存半个灶体和挡火墙。灶面可见为甗预留的灶眼。挡火墙设一层或两层肩台,中部凸起,饰一排竖向戳印纹。灶体长7.1、残宽4.1、高4厘米,挡火墙高6.2厘米(图四九:2)。



(四)陶器


器形包括灯、盘、盆、碗、钵等。泥质灰陶,轮制,部分器表打磨光滑。


1件(M1采:19)。由灯碗、立柱、底座三部分组成。灯碗敞口,圆唇,深腹,腹壁微弧,平底。立柱为实心圆柱体,上部略细,顶端承托灯碗。底座为圆形浅盘,方沿,尖唇,直壁,平底。内底中部凸起一朵由11片花瓣围绕组成的莲花纹,花心穿孔,立柱底端嵌插在其内,莲花纹外饰三周凸棱。灯碗口径16.8、底座直径21.4、通高41.6厘米(图四九:8、五一)。


图五一 陶灯(M1采:19)


莲花纹残片 1件(M1:124)。与陶灯(M1采:19)底座中心的莲花纹形态、大小一致,故此器应为一件陶灯的底座残片。残径7、厚1.2厘米。


4件。标本M1:131,尖圆唇,浅腹,直壁,平底。口径12.6、底径9.6、高1.6厘米(图四九:3)。标本M1:192,尖圆唇,浅腹微内曲,平底。口径22.2、底径20.8、高1.4厘米(图四九:4)。标本M1:114,圆唇,浅弧腹,平底。口径41.2、底径34.5、高3.6厘米(图四九:5)。标本M1:110,平沿,斜直腹,平底。口径9.4、底径6.4、高3.2厘米(图四九:9)。


2件。标本M1:232,卷沿外翻,圆唇,束颈,肩部微鼓,深腹,腹壁斜直,平底。肩部有对称的双耳。口径27.2、底径11.8、高17.4厘米(图四九:6)。标本M1采:1,出自墓道南部填土中。沿面平折,略束颈,深弧腹,平底。口径39、底径19、高18.6厘米(图四九:7)。


4件。标本M1:100,敞口,圆唇,深弧腹,假圈足,足底微内凹。口径12.9、足径6.4、高5.4厘米(图四九:12)。标本M1:102,敞口,尖唇,弧腹,假圈足,足底微内凹。口径11.6、足径4.4、高3.8厘米(图四九:11)。标本M1:22,口微侈,尖圆唇,深弧腹,平底。口径13.2、底径6.4、高5.8厘米(图四九:13)。


1件(M1采:60)。敞口,尖圆唇,弧腹,底残。口径12、残高3.6厘米(图四九:10)。



(五)其他


此墓还出土铜钗、铜扣、铜钱、铁钉、料珠、石底座、墓志等。


铜钗 1件(M1:174)。以铜条弯折而成,尖首。长11.4厘米。


铜扣 2组5枚。形制、大小一致。双半球形对扣,一侧铸连,顶端有柱纽。标本M1采:51,1组3枚。其中一件柱纽残。直径1厘米。


铜饰 1件(M1:71)。器形小巧,疑为陶俑持物顶端的装饰。近圆柱形,中空。底径1、高3厘米。


铜片 1件(M1采:96)。疑为陶俑持物构件。展开为长条带,一端有圆形小穿孔,对称内折为扁圆形。条带宽0.9厘米。


铜钱 1组2枚(M1采:107)。大小相同。锈蚀严重,钱文不可辨。圆形方孔,面、背均有内、外郭。钱径2.7、穿宽0.8厘米。


铁钉 6枚。均锈蚀严重,多残断、缺失,粗细不等,无完整者。长条形,截面近方形。标本M1:256,较细长。残长13.2厘米。标本M1:287,较粗短。残长6.5厘米。


料珠 3组7枚。形制、大小相同。圆球形,中心穿孔。直径约1、孔径0.2厘米(图五二)。根据颜色、质地不同,可分为3组。标本M1采:72,1组4枚。紫黑色,玻璃质。标本M1采:73,1枚。青绿色,质地不明。标本M1采:74,1组2枚。红色,玛瑙质。


图五二 料珠(M1采:72~74)


石底座 2件。整体呈倒扣的碗形,器壁较厚,外壁磨光,内壁留有錾刻痕迹,顶部残留穿孔痕迹,其上应承接铜灯一类器物的柄部。标本M1:103,底径20、残高9.8厘米。


墓志 1合。青石质。平面呈方形,绘刻前表面涂墨,錾刻后黑白分明,反差明显。其中,志盖(M1:289)被砸毁,仅存零散残块,大致可拼合。志盖为盝顶,顶面边长73、刹面宽9、立面高6、底边长85、厚15厘米。顶面正中篆刻盖铭,应为九个方形界格,每字一格,现仅存“魏故并”“史”4字,周边线刻四神、莲花。刹面刻有一周神兽图像,立面装饰正反连续的忍冬花纹,均为减地平雕加阴线刻技法(图五三、五四)。志石(M1:255)保存完好,出自甬道南端,边长85、厚15厘米。立面装饰正反连续的忍冬花纹,技法同志盖立面纹饰。志文阴刻于浅细线方格内,每字一格,楷书,26行,满行26字,共662字,字口清晰,书体俊秀(图五五、五六)。录文如下:


图五三 墓志盖(M1:289)


图五四 墓志盖(M1:289)拓片(约1/8)


图五五 墓志志石(M1:255)


图五六 墓志志石(M1:255)拓片(1/8)


魏故平北将军并州刺史薛使君墓志铭


君讳怀吉,河东汾阴人也。祖豪爽奇秀,标最西京。父深体废兴,乐土」爰适,及近关既出,乱邦载舍,客乡乃贵,礼秩斯优,故以白茅再锡,朱」帏七举,自北徂南,荣光不坠。君承积庆之绪,体英伟之姿,悦礼敦诗,」多闻洽睹,由是少靡好爵,早侍青蒲,初授内小,实始释褐。俄迁员外」散骑侍郎,领直后。寻除羽林监,又转奉车都尉,仍直后。君自便烦左」右,岁历滋多,密勿之勤,简于天听,是以迩周两禁,名级三移,契阔」靡渝,绸缪不怠。复授镇远将军、骁骑将军,领直寝。既而崤陕要区,古」称隘塞,是曰大邦共治攸在,乃以君为恒农太守。复以益部形胜,蕃」扞所归,内抚戎夷,外临勍敌,自非恩比冬日、威若秋霜,无以绥静壹」方、缉宁二境,乃以为征虏将军、益州刺史。君一药为心,三朝在念,固」辞外牧,祈此晨昏,朝廷嘉焉,听遂所请。梁山重险,西顾莫深,推毂拥」旄,特难其选,复以君为梁州刺史、本将军,寻授右将军,余如故。君奇」正并施,德刑迭举,副猛士之寄,允□民之功。还除右将军、汾州刺史。」此蕃山川险复,林莽深长,烽火夜惊,胡尘晓扇。君恩波远被,威略遐」宣,桴鼓辍声,余粮宿亩。方当载驱骏足,奋此高抟,望羊角而上征,追」绝尘而远骛。而收光匪晏,委葸方春,奄若东川,遽沦西景,以正光四」年岁次癸卯五月丙戌朔十日乙未,薨于汾州下宅,春秋五十有三。」朝野伤怀,民夷感慕,无不止歌辍相,巷哭行悲。诏赠平北将军、并」州刺史。以孝昌二年岁次丙午闰十一月丙寅朔十九日甲申,归窆」本乡大疑之东。天地无终,陵谷有徙。俾山渊质易,斯美方宣。作铭曰:」南滨黄水,西顾龙门。炳灵攸属,余风未昏。遗民讵远,世禄斯存。比兰」为臭,如玉其温。载止载飞,爰出爰处。下帏有述,濯缨无侣。黍谷深寒,」峨眉重阻。黑水咏歌,汾川延佇。时雨流恩,竹马垂信。既宽能猛,匪清」伊慎。直辔方驰,抟飘始振。遽罢遐骖,奄停遥轫。荒野蓬飞,虚庭木落。」东波浩淼,北京萧索。何以赠行,凝茄(笳)振铎。永宅幽冥,长邻寂漠。



四 结 语



据志文可知,此墓墓主为薛怀吉,河东汾阴人,正光四年卒于汾州下宅,享年五十三岁,孝昌二年(526年)归葬汾阴故里。


薛怀吉墓是目前古河东地区经科学发掘的规模最大、等级最高、随葬器物最丰富的北朝墓葬,长斜坡墓道、方形砖室是北魏洛阳时代高等级墓流行的墓葬形制,洛阳地区不乏其例,此墓仅在墓道方向、天井形式、壁龛及耳室配置等方面表现出自身特点,其中一些因素应是承袭十六国时期河西地区的汉晋传统。薛怀吉墓墓门上方原有砖砌的仿木构门楼,这类建筑的完整形态见于北魏熙平二年(517年)杨舒墓、北齐天统三年(567年)韩裔墓等,其建筑形式沿袭中原地区汉民族传统,可能正是北朝晚期壁画装饰兴盛时墓道北壁绘制门楼的最初动机。


薛怀吉墓出土器物以大量陶出行仪卫俑群为核心,多单模、平背,反映出迁洛后北魏司州辖区内墓葬文化内涵的高度一致,特别是与孝昌二年射声校尉染华墓、建义元年(528年)常山王元邵墓出土同类陶俑,在形态、规格、质地、色泽等方面几乎完全一致,极可能在都城洛阳存在固定的官营作坊,根据墓主身份等级,批量生产和供应这些随葬器物。步兵俑所持盾牌较大,斜挎于胸前,与常见的单手执盾于身体一侧或拄盾于身前的形态不同。泥塑俑也颇具特色,手工捏制而成,与北魏永宁寺塔基出土的泥塑像当是同一类产品。


汾阴薛氏是中古时期河东望族,墓主薛怀吉历北魏孝文、宣武、孝明三朝两太后时期,是该家族北魏时的重要政治人物之一,正史附传,最早录于《魏书·薛安都传》后,《北史·薛安都传》中也予收录,其父薛真度与北魏河东王薛安都系从祖兄弟关系,他的家庭成员中薛真度妻孙氏墓志、胞弟薛怀俊夫妇墓志等均已刊布。本次出土的薛怀吉墓志主要记载了其生平为官经历等,与传载基本吻合,部分内容可补正史之阙误,史料价值较高。


北朝墓志、石棺等石刻画像,是美术考古的重要研究内容。薛怀吉墓出土的墓志盖及石棺残存线刻图像,题材多样、内涵丰富、背景明确,表现有四神、升仙、有翼神兽、莲花、忍冬等各类形象,也有学界长期关注的兽首人身、二爪三趾、肩背双翼、膝后飘一长翎的所谓“畏兽”图案,为中古时期墓葬艺术及美术史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。



附记


考古发掘证照为考执字(2017)第(625)号。本次发掘领队为马昇,参与发掘的人员有武俊华、张海元、廉玉龙、孟社荣、钟社刚、卫国平、王景宏、郏至胜等,修复、整理为宋文兵、宋子良、常阳林、王靖等,摄影、绘图为梁孝、耿鹏、畅红霞、杨小川,三维扫描为梁孝,拓片由杨梅、冯建宫制作。本文系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“中国考古研究专题”一般委托项目“山西万荣北魏薛怀吉墓发掘资料整理与研究”(项目批准号:21@WTK008)阶段性成果。资料整理受到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。发掘整理工作得到运城市文物局李百勤,万荣县文物局王权、黄光辉、郭学功、沈伟杰、赵阿宁以及贾村乡政府、西思雅村委会等的大力支持和帮助,谨致谢忱。

执笔:武俊华、马昇、钟龙刚

来源:考古汇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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